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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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是否在天津市任何医保联网机构
发生的医疗费用,失业保险均可以核报

 

   

    答:不。失业人员患病住院首先须到失业保险指定的区级医疗机构就诊,如区级医疗机构对所患疾病无法诊治的,开具《转院证》(加盖医政科公章)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到失业保险指定的市级医疗机构就医。除急诊抢救住院外,在失业保险指定医院范围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失业人员的门(急)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失业保险指定医院: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和平区

四面钟医院

和平中医医院

河东区

津东医院

 

南开区

黄河医院

三潭医院

河西区

河西医院

体北医院

河北区

第三医院

第四中心医院

红桥区

民族医院

红桥医院

塘沽区

塘沽医院

塘沽港口医院

汉沽区

汉沽中医医院

汉沽区医院

大港区

大港医院

油田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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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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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

东丽医院

东丽中医医院

津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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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

武清区人民医院

 

武清区

宁河县医院

 

宁河区

宝坻区人民医院

 

宝坻区

静海县医院

 

静海区

静海县医院

 

蓟县

蓟县人民医院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综合医院

医大总医院

第三中心医院

第一中心医院

专科医院

肿瘤医院

传染病医院

胸科医院

中心妇产科医院

安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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