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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西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 14:00—17:30 (注:周二、周五 下午16:30—18:00 业务学习) 联系电话:2738.0121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具备享受资格的失业人员
申办材料:失业人员携带本人《就、失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失业保险申领资格通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核定表》和本人照片一张。
办理程序: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应由本人办理。失业人员接到《通知》后,速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再到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请您注意,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逾期不办,视为放弃。 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津劳办[2005]333号《关于规范失业保险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津劳办[2005]3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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