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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2748.9035
办理时限:与用人单位商定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申办材料:(参见用工单位招聘登记)
办理程序: 1、招聘单位在办理完招聘登记手续后,由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洽谈具体招聘事宜。
2、工作人员按照招工简章的要求进行人员岗位匹配,并组织推荐报名或场内面对面洽谈活动。 组织推荐的由职介机构为求职人员开具推荐信。(注明姓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回执)回执可由求职人员带回,也可以由用工单位一并交回职介中心。
组织场内洽谈活动:由工作人员和用工单位具体商定洽谈的时间在场内组织招聘洽谈活动。 职介材料的追踪:用工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应及时向职业介绍工作部门提供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及被录用人员《就、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资料。职业介绍部门将有关资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办理依据:《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津人发[200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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