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招聘登记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1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2748.9035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申办材料: 1、招聘单位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招工简章》(加盖公章),工作人员将材料留存。 2、填写《用工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 办理程序:工作人员将《用工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留存,并将主要内容输入计算机“用工单位登记库”。 办理依据:《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津人发[2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