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西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 14:00—17:30 (注:周二、周五 下午16:30—18:00 业务学习)
联系电话:2738.0316
办理时限: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
1、委托单位移交档案
(1)提供委托方员工的劳动合同、《就.失业证》。凡
没有《就.失业证》的员工需提供档案所在处,经我处开具《商调函》、《提档花名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后,由用工单位办理提档手续。
(2)将所有托管档案备齐,办理档案转交手续。
2、缴纳劳动保险. 每年年初,委托方提供缴费花名册、按员工实得工资为基数统计的保险金后,预交下一年度的保险金(支票或现金)。
3、开具相关证明。 我方为代理人事关系单位的存档人员,本人可凭委托单位介绍信或存档凭证,到我处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手续。
4、组织关系。 经组织部换信后,到我处办理。
办理程序:凡委托我方为人事代理的单位,经双方洽谈并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关协议(委托单位应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指定办事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办理)。我方与委托方建立委托关系后,我方可为委托方代为办理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