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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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报工伤鉴定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 14001730  (注:周二、周五 下午16301800 业务学习)
    联系电话:27385491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完整,60日内作出工伤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申办材料:工伤认定书、*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格(一套)、治疗病历(门诊、住院)、各种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的原件和复印件(除*外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复印)。
    办理程序:
       1
、申办材料完整审核无误后受理。
       2、组织医疗卫生专家提出鉴定意见,做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办理依据: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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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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