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流出劳动力用工审批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5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业务学习 联系电话:2748.9035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1)进入本市辖区内务工的外来人员,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及当地劳务部门发放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请持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 (2)办理本市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请持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就、失业证》。其中:失业人员已办理存档手续的,凭存档凭证办理;企业下岗人员持劳动部门核准的下岗证办理。 办理程序:企业在用工前领取“招用流入劳动力审批表”一式两份。 办理依据:津政发(1998)20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