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机构及职能>>失业保险管理科
局领导
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
  财务科
  劳动力管理科
  失业保险管理科
  劳服企业管理科
  职业技能培训科
  劳动工资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监察科
  医疗工伤保险科
  信访办公室
  劳动关系协调科
 
   
        一、认真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条例》,做好 区域内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资格的确认及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实施失业保险统一征缴前失业保险欠费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登记、就业停发及与各街数据和网络数据核对工作。
        五、负责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各项待遇的审核及发放(生病住院费报销、生育 补助费、丧葬补助
  费及救济金)。
        六、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内自谋职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申请自谋职业补助 金和一次性支付剩
  余失业保险金(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申请及发放工作。
        八、负责区域内未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人员的退休、失业人员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算工作
        九、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

主办部门: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    邮编:300193 
电话:(022)2738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