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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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农民工参保方式认定申报须知

 


  
以下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 农民工参保方式申报认定书(一式三份)
    3、 招用农民工名册(填写“按照‘3.5%费率’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名册”一式三份)
    4、 劳动合同或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经仲裁科鉴证的“劳动、就业合同登记花名册”一份)
    5、 本单位城镇职工已参加医疗保险方式有关证明(复印社险登字1号表)


    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新建立、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期限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当与每月26日前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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